正名再出招 「中文」叫漢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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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呀!教我怎麼說 九年一貫課綱草案已通過 繼中正紀念堂「正名」行動後,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力指標用語也要「正名」。未來「中國文字」將改為「漢字」,「國語文」改稱「華語文」,中小學生不再說「標準國語」,改說「流利華語」。 教育部正在進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「微調」工程,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在1月下旬已通過「國語文研修草案」,修改內容包括:將目前1~3年級、4~6年級、7~9年級三個學習階段的劃分,改為低、中、高年級及7~9年級四階段,以符合國小實際教學情況。 「中華文化」改為「本國文化」 國語文研修的另一重點是,把「能力指標文字用語的混淆、不一致,修訂為一致」,具體的作法例如,「中國文字」改為「漢字」,「國語文」、「中文」改為「華語文」,「中華文化」改為「本國文化」等。 九年一貫課綱審議委員會將陸續召開會議,等各學習領域的研修草案都審查通過後,教育部再統一對外公布。教育部官員表示,最遲今年上半年會完成九年課綱審議工作。 一位不願具名的地方教育行政官員聽到「國語」、「中文」也要「正名」,質疑教育部又在搞「去中國化」?他表示,「政治的中國」應該切割,但沒必要去切割「文化的中國」;他更擔心,教科書必須依照課綱及能力指標來編寫,將會產生長遠的影響。他認為茲事體大,應該公開讓社會廣泛討論,建立社會共識後再來定奪,不應該由一群課綱委員作決定。 審議委員:符合時代潮流 課綱審議委員之一、台北市實踐國中老師林麗純認為,「中國文字」是漢朝以後寫的文字,並不是中國大陸現在使用的簡體字,因此改稱「漢字」很貼切,並無不妥;她指出,外國人來台灣學「華語」,本國人學「國語」,其實是同一種語言,統一改為「華語」,可避免混淆。有審查委員認為,報章雜誌也出現「漢字」用語,連台北市政府都在辦「漢字文化節」,「中國文字」改為「漢字」,很符合「時代潮流」的用語。 【2008/02/13 聯合晚報】@ http://udn.com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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