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美國人民如何選舉總統﹖

答:美國總統並非直選(direct vote),而是經由兩階段選舉選出


第一階段:11月4日投票當天,美國50州加上華盛頓特區(DC)都要舉辦選舉,合格選民投票選出的,其實是代表各州的538名「選舉人團(Electoral College)」成員,即「選舉人(elector)」。


第二階段:選舉人團成員應在12月第2個周三過後的周一,(今年為12月15日),在各州州治集會投票,國會在翌年元月6日開票,選出新總統,於元月20日宣誓就職。


美國憲法規定,總統候選人年齡須滿35歲,在美國出生(natural born)美國公民,並居住14年以上。


各州選舉人票數,與該州聯邦眾議員及參議員的總員額相等。佛蒙特是最小的州,參議員2人加眾議員1人,故只有3張選舉人票;加州人口最多,參議員2人加眾議員53人,總共55張選舉人票。


依憲法規定,華盛頓特區在國會有3名沒有投票權的代表,故和佛蒙特州一樣,擁有3張選舉人票。


獲得過半數,即270張選舉人票的候選人,就是白宮新主人。如果沒有候選人獲得過半數選舉人票,則眾院從三位獲得最高票的候選人中選出一人為新總統,每州只能投一票。


如果副總統候選人得票均不過半,則由參院就得票最高的前兩位候選人,挑選出新任副總統。


周二投票是習慣


問:為何一定選在周二﹖


答:和美國先人的信仰有關。美國幅員廣大,選舉法生效時,交通仍不便捷,往往須長途跋涉,甚至過夜,才能抵達投票所。周日上教堂又是日常生活中的大事,周二投票符合多數民眾的需求。












贏家通吃普選票


問:各州如何選舉「選舉人」﹖


答:48個州和DC特區採「贏家通吃(Winner takes all)」制度,即贏得該州普選票(popular vote)的候選人,該州所有選舉人的票全歸他,但內布拉斯加和緬因兩州除外,這兩州採取依所獲之普選票比例,分配選舉人票的比例制。


背叛投票無法管


問:選舉人可依自己意志投票嗎﹖


答:聯邦選舉法沒有規定選舉人必須忠實地依普選票的結果投票。美國史上,出現數個選舉人「背叛」選舉結果,將票改投另一候選人的案例,所幸並未改變整個大選的結果。


贏普選票還不夠


問:獲得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,一定就是白宮新主人嗎﹖


答:由於選制的設計,以所得選舉人票數必須過半為當選條件,候選人有可能在某些州獲得很高票,卻在其他州些微差距敗陣,贏得最多普選票,不見得就能獲得必要的選舉人票。











【2008/11/01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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